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皈依之意義

    很多時候,我們會聽到有人說:「我皈依了某某法師」、「我皈依密教」、「我皈依了某某喇嘛」等的說話,其實這個觀念并不完全正確。

    在皈依儀式中,最主要的皈依對象是三寶。三寶即為:

    (一)佛寶──所有証得圓滿正覺的覺悟者,又即諸佛﹔

    (二)法寶──諸佛所體悟及開示之法理﹔

    (三)僧寶──已得証空性之修持者。

    很多時候,人們把皈依三寶與漢地傳統的拜師儀式混淆了,以為法師就是唯一所皈拜的對像。毫無疑問,一經法師代表三寶而依傳統授予皈依後,弟子必須也視法師為師長及具足三寶的依止對像(尤其在特別注重事師之道的藏傳佛教宗派中,要視師長的意為佛寶、師長的語為法寶)﹔但同時,受皈依的人仍然必須弄清楚,皈依儀式中的依止對像是佛、法、僧而并不是單指拜某法師為師的意思。如果一個人并不皈依三寶,就不是一位佛教徒。

      在皈依儀式後,即使沒有受不殺生、不偷、不邪淫、不妄語及不飲酒等五戒,弟子仍有一些事是要注意的:

    (一)因已皈依佛寶,不可依止世俗天神及鬼靈等﹔

    (二) 因已皈依法寶,不可作違反佛法之事,尤其不可殺害任何生命,如殺虫、釣 魚等行為﹔

    (三)因已皈依僧寶,要避免與損友來往﹔

    (四)不可售賣佛像以圖私利或不敬佛像﹔

    (五)不可把佛經放不清淨之地,如地上或腳下等﹔

    (六)不可不敬僧尼眾。

      我們一般稱佛像為「佛」,把佛經稱為「法」,出家之僧尼稱為「僧寶」,其實這些并非究竟義上的真正三寶。佛像并不是佛,只是代表了佛﹔佛經非法,卻代表了法﹔真正了悟空性的,不論是僧是俗,才是真正的僧寶。但為了積聚功德,我們把佛像、佛經及出家人敬為「住持三寶」而恭敬供養。

      既然佛像代表佛寶,我們不可以世俗眼光視之,不應依其世俗價值而分別為多一點恭敬或少一點恭敬,在心態及言語上也應小心避免不敬,例如評論一尊像之藝朮價值時,應說工匠之手工高或下,小心避免說出:「這尊佛很丑!」等無意的不敬語言。

    很多佛教弟子以為開佛品店是理想的工作,其實佛經中有很多清楚的指示:三寶弟子因已皈依佛寶故,不應為私利營生而販賣佛像或佛經。還有一些商人把佛經印於筆、皮帶扣或杯碟上,這不單并非弘揚佛法,反而是 不敬佛法之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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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此內文摘自《與西藏有緣》一書"

 

本內容來自西藏有緣一書;版權歸作者林聰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