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當時,西藏的佛法正面臨顛倒污染之情況,修密法的人貶視戒律,所持的亦非清淨的密法,而是受了外道思想影響的雜法。當時的一位藏王慧光,見到了這樣的情況心中十分煩惱。他多次派出代表往印度,要請到明師回西藏振興佛法及肅邪顯正,但都未能成功。當年的西藏及印度間之旅程是十分險要的,絕大部份旅者都一去不返。藏王派出的代表沒有多少能活著回國,更請不到印度的明師。
最後,藏王已經沒有足夠資金足以派出代表團遠赴印度求請明師了,他便親身帶隊采金,卻被鄰區領袖俘虜了。領袖向藏王的侄兒(另說為孫兒)菩提光說:「一就是你們放棄赴印度求法而成為我的藩屬,或就是
你以慧光王身體等重的黃金奉上,否則我不會放走慧光王。」。在菩提光往囚獄探訪藏王時,王卻說:「你把黃金用作盤川及供養,誓必要請到印度的阿底峽大師入藏。這樣的話,我甘愿為佛法而犧牲身命!」,菩提光便依令放棄營救藏王,把黃金用在派遣使者再一次往訪印度尋求阿底峽大師之幫助。
在經過千辛萬苦後,使者才見上阿底峽而向他提出要求。大家要知道當年的交通并不是像現代這樣的。要由印度到西藏,一來一回也已要好几年,而且活著回來的人根本亦不多見。但大師在聽了藏王慧光的犧牲後便說:「這位藏王是一位菩薩!我可不敢違背一位菩薩的意旨!」,便不顧自己安全而毅然應允冒險往西藏弘法。
在入到西藏後,大師肅清了當時盛行之邪見,把佛法整頓一新而形成了一股強大的力量,在後世被稱為「卡當派」教法。大師并著出了《菩提道燈論》。此論僅以六頁之短文涵攝了三藏一切要義及次第在內,成為了於西藏及印度備受尊崇的一部論著。在公元十四世紀,偉大的宗喀巴祖師所著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(注:見另文),亦是承襲《菩提道燈論》而著成的。
大師在西藏度過了十七年(一說為十二年),最終於拉薩郊外的一間度母寺(注:見另文)附近示寂於公元1054年。
  大師之教法在西藏至今尚興,只是并不再稱為「卡登派」而已。宗喀巴大師繼承了卡登派的宗風,形成了現今廣弘世界各地之格律派,所以格律派亦同時被稱為「新卡登派」。在西藏,大師仍受廣大佛子所尊崇,即使大師之遺物亦被視為最珍貴的寶物。在川北大藏寺,最近新建成一座高四十 的彌勒像,其心輪位置正供奉了大師之少許舍利遺灰,每年都有眾多的藏族佛子遠道前往朝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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